9月11日訊 據媒體人傅政浩介紹,中國籃協有意制定12-23歲籃球青少年青訓補償規定。
原文如下:
睡覺前,我和一位體育學者談到了中國籃球協會最近的招標話題“中國青年籃球運動員培訓識別和補償機制研究”。本課題要求為“12-23” 作為研究對象,籃球協會希望通過研究作為制定中國籃球青年訓練補償規則的參考依據,進一步規范國內青年人才培養和人才合理流動。此前,周琦等天才球員都在青訓鑒定、20歲前如何分配天價轉會費等方面進行了討論。
事實上,歐洲在這方面有一個非常成熟的青年培訓補償機制。籃球協會的主題可以參考甚至復制歐洲青年培訓補償制度。此外,歐洲作為青年培訓主體的發展模式與中國目前的情況非常相似。
歐洲球員在12~23歲時效力的俱樂部被視為青年訓練俱樂部。青年訓練俱樂部可以從每次球員轉會中收取補償,通常是球員轉會費的5%。也就是說,允許球員轉會離開的俱樂部可以獲得95%的轉會費,剩下的5%將分享給所有在12-23歲期間效力過的青年訓練俱樂部。
其中,12~15歲之間效力的俱樂部按X%的標準收取補償金,16歲~23歲之間效力的俱樂部按2X%的標準收取補償。值得一提的是,青訓俱樂部可以從球員的每一次轉會中收取補償。
中國籃協不需要摸著石頭過河,直接采用或微調歐洲成熟的青訓補償制度。